“瑞旭摘要:海关总署将自2026年6月1日起开展年度抽查检验,涉及食品接触类进口产品等法定检验外部分进出口商品。”
据海关发布消息,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,决定自2026年6月1日起,对法定检验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年度抽查检验。瑞旭集团发现,食品接触类进口产品也在抽查检验范围内,相关企业应予以关注。
抽查检验工作按照《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》(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9号公布,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、第263号修正)执行。
本公告发布后,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0号(关于开展2025年度法定检验以外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)废止。

来源:海关发布

